加州信息共享披露
《加州民法典》第1798.115(c)、1798.130(a)(5)(c)、1798.130(c)和1798.140条表明,组织应披露是否收集以下类别的个人信息,为了“有价值的考虑”而转让,或者为了一个组织的“商业目的”而转让(这些术语是根据加州法律定义的)。下表显示了我们在各种情况下收集和传输的个人信息的类别。请注意,由于这个列表很全面,它可能涉及我们收集和分享的除您以外的其他人的信息类型——例如,我们收集的关于我们员工的信息与我们收集的商业伙伴和客户的信息不同。betway网页登录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关于您的信息有任何疑问,请通过belden.privacy.com或1-800-BELDEN1(1-800-235-3367)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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